環保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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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廣東東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
聯系人:李先生
電話:185768519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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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:www.fulutu.com
郵箱:1218061775@qq.com
地址:東莞市虎門鎮莞太路271號1棟
編者按
2022年1月1日起,《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》正式實施,明確提出“違法者主動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”。同年4月,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《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》,制定《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》,違法企業符合相應條件,并在東莞主流媒體公開道歉、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就能減少罰金。
彭國祥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、承諾守法聲明書
2023年12月17日,我本人負責的公司在東莞市東城街道三興路30號1棟101室生產經營過程中,違反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十九條第一款關于“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、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,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后,方可投入生產或使用,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”的規定。此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,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。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環境法律意識薄弱,不懂生產所需的環保流程。盡管事后我本人及公司全力整改,停止了清洗工序的打樣和生產,簽訂廢水及固廢合同,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,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、性質、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,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。在此,就我本人的環境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,鄭重作出如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,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,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;二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,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,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;三、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,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,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。
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!
承諾人:彭國祥
承諾時間:2024年3月6日
廣東文和智能機械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、承諾守法聲明書
2023年12月17日,我公司在東城街道三興路30號1棟101室生產經營過程中,違反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十九條第一款關于“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、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,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后,方可投入生產或使用,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”的規定。此行為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,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。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環境法律意識薄弱,不懂生產所需的環保流程。盡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,停止清洗工序的打樣和生產,簽訂廢水及固廢合同,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,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、性質、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,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。在此,就我公司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,鄭重作出如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,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,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;二、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,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,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;三、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,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,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。
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!
法定代表人:彭國祥
廣東文和智能機械有限公司
承諾時間:2024年3月6日
侯志美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、承諾守法聲明書
2023年12月5日,我本人在東莞市厚街鎮下汴富民新村一巷7號3樓生產經營過程中,出現“未批先建、未驗先投”的環境違法行為。此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,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。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環保意識薄弱。盡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,已拆除生產設備電源,關停工廠,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,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、性質、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,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。在此,就我本人的環境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,鄭重作出如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,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,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;二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,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,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;三、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,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,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。
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!
承諾人:侯志美
承諾時間:2024年3月6日
李金紅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、承諾守法聲明書
我是東莞市景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紅。2024年1月17日,我公司在東莞市常平鎮新枝二巷56號1號樓生產經營過程中,存在“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同意擅自增設研磨、清洗、烘干等生產工序及研磨機2臺、清洗機8臺、烘干機2臺等生產設備”的違法行為【東環罰告字〔2024〕16號】。此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,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。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環境法律意識薄弱,沒有認真履行生態環保責任。盡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,積極學習生態環境相關法律知識,已于當天即2024年1月17日撤除相關設備、停止生產,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,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、性質、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,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。在此,就本人的環境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,鄭重作出如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,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,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;二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,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,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;三、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,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,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。
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!
承諾人:李金紅
承諾時間:2024年3月6日
東莞市景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、承諾守法聲明書
2024年1月17日,我公司在東莞市常平鎮新枝二巷56號1號生產經營過程中,存在“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同意擅自增設研磨、清洗、烘干等生產工序及研磨機2臺、清洗機8臺、烘干機2臺等生產設備”的違法行為【東環罰告字〔2024〕15號】。此行為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,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。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環境法律意識薄弱,沒有認真履行企業生態環保主體責任。盡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,積極學習生態環境相關法律知識,已于當天即2024年1月17日撤除相關設備、停止生產,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,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、性質、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,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。在此,就公司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,鄭重作出如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,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,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;二、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,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,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;三、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,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,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。
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!
法定代表人:李金紅
東莞市景贊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承諾時間:2024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