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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《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其中關于建立“兩個清單”,即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內容引起社會廣泛關注,尤其是直接關系到企業復工復產。從“兩個清單”中,可以觀察到生態環境部優化執法方式、推動分類管理的積極探索。
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將為企業帶來哪些影響?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介紹,實施該清單后,將有一批企業豁免填寫環評登記表。“這類項目都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務型企業,實行豁免有利于推動復工復產。”他表示,該制度還可以與新近實施的排污許可登記表管理銜接,從而通過排污許可實現事中事后監管。
對于監督執法正面清單,生態環境部生態執法局局長曹立平在回應南都記者提問時表示,依據該清單將對環境信用良好企業減少現場執法檢查。對生產口罩、防護服等防疫物資的企業等五類企業,原則上一般不開展現場檢查。
企業免于現場執法檢查,并不簡單等于“不管不問”。曹立平強調。執法部門仍可以通過線上交流等多種方式開展對企業的監督、管理和服務。

“環境監管政策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形勢變化及時進行調整和完善。”曹立平稱,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是適應防疫形勢、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現實需要。“執法正面清單就是向社會發出明確的信號,希望企業能認真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,生態環境部門將支持企業渡過難關,實現綠色發展。”
“執法的目的不是關多少廠,罰多少款,執法的最終目的是實現自覺守法。”曹立平稱,“正面清單的制定和發布,就是一次推動企業自覺守法的有益嘗試。我們愿意與企業形成互相支持、互相信任、守法執法并重的良性互動。”

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3930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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